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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索中成长,在服务里寄情——记福州大学法学院党员苏忠康同志

发布时间: 2015-11-19 12:12:12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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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宽以怀,善感以恩,善博以浪,善业以精。

 ——苏忠康

 

大学是一场征程,一场发现自己是谁,告诉自己该成为什么样的人的旅途。大学四年,他不忘初心,时刻告诫自己大学是学习知识和磨砺人格的地方,在学业和工作中多点开花,力争上游,心系同学,争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一名典型的福大人,一名守护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人。

下苦功,求真知,专业学问牢于心

在大学伊始,他就树立了以学习为第一要务之理念,做到无一日不读书、无一日不看报。四年来,他勤于学习、敏于求知,注重把所学知识内化于心,“在我的印象中,忠康几乎每节课下课后都要去问老师问题,每次专业讲座都会在最后的提问环节提问,发表的专业论文他一般都会请教至少三个老师的意见后才去投稿,经常在宿舍边吃饭边打开新闻频道了解时事,其对知识的渴望程度在我们年级可以算上数一数二”,这样的评语来自于他的一位舍友。

钻研学术,拓展专业技能。他曾在《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法学刊物上发表数篇学术论文,论文发表量居年级第一。为了扩宽专业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他参与各类专业辩论赛,崭露头角;他积极参与专业实习,先后到宽达律师事务所、鼓楼区工商局、福州市中院实习,在福州中院实习时,被他所跟随的法官评价为“他所接触的所有实习生中最勤奋、办事效率最高的一位”。

明道德,乐服务,党性修养体于行

三年来,他直接或间接组织并参与各类型普法活动20余场,受众多达上万人,将法律的阳光带到福州、厦门、宁德等地。他还连续三年都参加法学院“阳光载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2013年,他成为了社会实践主要负责人,在福州军门社区开展普法时发现一名老人近期在某电器店购买的电器存在质量问题,而商家以各种理由搪塞,不愿为其提供“三包”服务,老人又因其孩子工作繁忙不想让他们帮忙,了解到这种情况后,他和同学们带着老人三次走访了商家进行维权,在被商家拒绝后更是主动联系当地工商局,解决了纠纷。

他假期回家还热心为街坊邻居答疑解惑。就2015年春节期间,他为5起纠纷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例如:村里两家人对宅基地的分界存在异议,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激发激烈情绪,大打出手。其中,一家人执意要起诉,于是找到了他做咨询。在了解情况后,他和当事人一起去和另一方协商,希望和平解决问题。在为双方分析了利弊后,双方初现协商意愿,于是他找来了村长,顺利地促进纠纷的解决。在日常为周围的人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他更加明白了知识的重要性,更加明白了化解矛盾、守护正义、助力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法律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而虽然只是一名学生,也不能忘记自己的社会担当。

重责任,善创新,社会工作笃于实

他被同学们评价为“铁面无私与阳光邻家的两面主席”。如果你问哪位主席会经常去素拓225坐班,和同学们谈笑风生、交流工作的,那便是他。因为他知道只有接地气,才能赢得大家的信任,更好地开展工作。作为校会主席,他工作负责认真,态度严谨,将校会工作当作事业,将素拓225当作大学里的一个家。周围的部长们常说“在我们早晨还没醒前或者晚上入睡后都能被他的通知信息震醒,很多我们认为做得轻车熟路的品牌活动,他总能为我们加入新的创意点或者提点一些我们易忽略细节。他的这种工作态度,让我们都不得不对学生会付出100%的精力”。在任校会主席期间,他将创新作为工作的重要准则,成功举办了“光亮环保行”、“四进四信,共读习大大”、传统文化月、体育文化节等活动。

他相信服务他人就是服务自己,奉献他人就是成全自己。在担任班长期间,带动同学共同进步、全面发展,带领班级获得福州大学五四先进班级、福州大学精神文明先进班级、“我的中国梦”团立项一等奖等诸多荣誉。“他是我见过的最负责任的学生干部,在担任班长期间他几乎放弃了自己的所有假期”,和他一起合作的团支书如此感慨。

 

获奖情况:

2012-2013学年福州大学“三好学生”

2013-2014学年福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2012-2013学年福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2012-2013学年福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一等奖学金”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二等奖学金”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二等奖学金”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二等奖学金”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三等奖学金”

2012-2013学年福州大学“十八大知识竞赛”二等奖

2011-2012学年福州大学法学院新生辩论赛初赛“最佳辩手”

2011-2012学年福州大学法学院新生辩论赛决赛三等奖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福州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突出奖”

2011-2012学年福州大学法学院第三届“精英杯”模拟法庭辩论赛第一名

2011-2012学年福州大学法学院第三届“精英杯”模拟法庭辩论赛“最佳书状奖”

2012-2013学年福州大学法学院“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2012-2013学年福州大学法学院20134月份“月度之星”评选中获得“服务之星”称号

 

践诺情况汇报:

苏忠康,中共党员,福州大学法学院2011级学生,现任福州大学学生会主席、20113班班长。入党时间: 2013320。现将党员承诺践行情况做如下汇报:

1.大四学年主要的学习任务是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大四第一学期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完成毕业实习,掌握了法律实务的诸多知识和技巧,并获得比较优异的成绩;现阶段主要的学业任务是毕业论文,在老师的指导下,紧跟学院所安排进度,现已完成开题报告。除此之外,利用空余的时间增加阅读,做到两周一本书,同时关注实事,常看新闻多读报。

  2.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在课余时间积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并且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近阶段结合工作需要,深入学习了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四个全面以及四进四信等知识,并在全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

  3.能做到时刻以先进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配合党组织和团组织做好各项工作,做到诚恳待人,说实话,办实事,不回避矛盾,不敷衍塞责,不推诿责任。

4.现为福州大学学生会主席,统筹校学生会各项实务,在这学期开展了“清朗网络,整点发声”、“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四月传统文化月、体育文化节等活动,致力于青春向上、积极进取的校园环境建设,在引领全校学生树立伟大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5.能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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