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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3月“党日活动”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8 17:04:42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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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各直属党支部:

根据期初工作安排,310日为开展党日活动时间。为抓好党日活动的落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文件精神

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通知,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请各基层党支部利用3月党日活动时间,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结合单位实际,对我校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建设性建议。请分党委对基层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并报校组。

二、扎实做好党员登记工作

根据闽委教组[2016]6号文件精神,请各分党委认真抓好党员登记工作。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党章》有关规定,切实将每个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

1、做好党员登记,落实党支部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党员责任。党支部制作 2016310的《党员名册》(附件1),并组织指导党员本人认真按“填表说明”准确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

分党委根据党支部上报的《党员名册》,在“党内管理”系统中运用“二级党组织内调整”模块维护党员库,正确归属每名党员的支部隶属关系,做到人库一致。及时通知出现漏登或多登、重登等错登的党支部修正《党员名册》,确保将每位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逐人严格落实党支部对党员的监督管理责任。

2、确定党员名单,落实分党委对党员队伍的监督管理责任。分党委在将党员库中每名党员编入一个支部,并与各党支部《党员名册》校核一致后,运用“党内管理”系统,打印各党支部的《分党委校核支部党员名单》。若分党委党员库存在未编入一个支部的党员或少于三名正式党员的支部,系统将无法打印《分党委校核支部党员名单》。

分党委将各党支部制作的《党员名册》逐一附上《分党委校核党员名单》, 325日前 统一装订成册(封面样式见附件3),并上报校组(经抽查合格,交校档案室存档)。

分党委应在 325日前 运用“党内管理”系统,按统一格式打印《福州大学分党委党员名单》,连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按系统确定的装订页序)装订成册后,由本单位保存“永久”使用。

三、认真制定好党支部工作目标和计划

各基层党支部要召开党员会议,讨论决定本学期党支部工作目标和计划,研究落实《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的实施意见(福大委组〔201331号)、《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工作制度等六项促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制度的通知(福大委组〔201332号)。

四、认真抓好党费收缴工作

分党委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到校组换领《福建省党费收款收据》,并附以下材料:①《党员交纳党费校核情况工作记录表》;②各教工党支部《党费缴纳明细表》复印件(需与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原件一致)。分党委秘书要对处级以上、校聘中层党员干部,足额、及时交纳党费尽到提醒的管理责任;对各党支部收缴党费经手人,尽到督查责任;③各辅导员(非学生)季度各月交纳党费汇报表。

五、其他

各党支部对党日活动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各教工党支部应复印一份3月党日活动的会议记录,交分党委书记审阅签字。分党委收集会议记录复印件后,统一交校组抽查。

 

校党委组织部

2016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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