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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末党内统计等有关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07 09:16:09   作者: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组织工作安排,为有序高效地完成年度党内统计等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下列步骤和要求做好年末相关组织工作:

一、落实好202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对照年初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抓好落实。所有在2021年内预审的发展对象,其讨论发展的支部会议和党委会议应在年底党内统计之前完成。其中,党支部纳新、党员转入转出等相关工作应12月15日前完成为切实加强《入党志愿书》管理,杜绝发展党员工作漏洞,凡未发展者《入党志愿书》应在党内统计时退还校党委组织部;支部已发展但上级未审批者,应将《入党志愿书》报校组检查并登记;上级审批不同意发展的,须在“党委审批栏”写明组织意见并退还。

   对于2021年全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未能及时完成的单位,应书面向校党委组织部逐个说明原因。

二、维护好校内“党内管理”软件的数据

   1.准确录入党内管理各项数据,维护好“审批结果登记及报备”、“录入接收组织关系”和“录入转出组织关系”、“二级党组织内调整”、“集体转出名册中留本院就业/学者情况”、“出国出境党员管理”、“动态信息修改”(修改个人身份、职业、职称、一线情况、学历、学位等)“静态信息修改报批”等。(全部项目都应点击查看过)

注:本科生学号更改为研究生学号、“招聘”更改为“人码(校人事处五位码)”、学生学号更改为教工代码,可直接使用动态信息修改。

   2.党支部组织编码严格按照规范编码,通过“党支部设置及选举”进行修改,凡今年撤消的党支部应录入相应的“撤消时间”上年就已经撤消的党支部记录应加以记录删除。

   3.通过“接收校组管理的数据”接收“校组管理数据”,接收前做好“输出内容”备份,接收后进行“党员库刷新”。

   4.查清党内管理数据存在的问题,逐一点击检查“党内管理”各模块,注意校核、审核提示信息并逐一解决。

   5.上报不存在错误的“党内统计上报数据”及《名册》(进入“预览党内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第六条“党内统计信息检查”,审核无误后点击“上报《名册》及电子数据”按钮)。

三、上报发展党员有关材料

   1.上报纸质版“福州大学党员发展审批登记表”(一份,需党委书记签字)、“关于交存分党委审批发展党员结果的报告”(一份,封面需用公文纸;附件手工编号页码)。

   2.上报2021年度接收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

   3.《预审同意发放<入党志愿书>名单》预审表一份放入档案,一份二级党委留存,不必上报校组

4.党内统计信息名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经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也要盖章)

5. 2021年度《党员组织处理情况登记表》(复印件,2021年没有对党员进行相关组织处理的单位无须提交)

四、校组检查有关上报材料

   1.校组检查“党内统计上报数据”,若仍存在问题,退回原单位修改电子数据。

   2.检查《福州大学党员发展审批登记表》的打印时点是否与电子数据一致。

   3.检查《接收组织关系名册》与接收的介绍信、党员E家转入记录是否一致(重点:姓名、身份证号、正式或预备);检查《转出组织关系名册》与党员E家转出记录是否一致。

   4.检查“党内统计信息名册”。

   5.工作时间安排

12月22日:机械学院、土木学院、经管学院、生工学院、外语学院、化学学院、建筑学院、工艺美院、材料学院、人文学院、机关党委、后勤党委、离休直属、退休直属

12月23日:电气学院、数统学院、石化学院、环安学院、物信学院、计算机学院、紫金学院、至诚学院、法学院、先进制造学院与海洋学院、马院、梅努斯联合党委

五、完成中央组织部新修订的《2021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年报表》

1.完成党组织、党员、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数据信息录入、整理;

2.完成党组织、党员名单核对;(须与《党内统计信息名册》一致);

3.完成中央组织部新修订的《2021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年报表》审核(须安装2021年11月23日版的广东广东版党内统计系统和升级补丁)

4.12月27日,通过广东版党内统计系统,完成2021年度党内统计年报表的报送,并上报相关报表说明。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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