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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02 14:36:01   作者:暂无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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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七一”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

二、时间要求

专题组织生活会从7月开始,到8月结束。具体时间安排由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具体安排

(一)精心组织学习

基本学习内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廖俊波同志母亲季平英同志回信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指定的党史学习教育4本学习材料,认真学习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

重点学习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一次交心谈心。

(三)认真盘点检视

重点围绕4个方面进行全面盘点和检视:

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和心得体会。

二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我省特色教材情况以及感悟收获。

三是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认真盘点和检视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等方面的差距与不足。

四是立足自身岗位,认真盘点和检视在履职尽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身边群众做好事实事方面的差距与不足。

基层党组织要围绕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检视。

(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上,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情况;党员逐一发言,讲个人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开展自我批评,并虚心接受其他党员批评意见。

党支部要撰写检视材料,党员要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五)扎实抓好整改

会后,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列出整改清单,理清党组织整改问题和党员个人整改问题,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四、组织领导

各二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衡量前一阶段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指导,精心组织安排,注意与“七一”走访慰问有机衔接,与基层党组织“三个一”活动统筹安排。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上党史专题党课。基层党委可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学校巡回指导组要采取随机抽查、列席指导、巡听旁听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

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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