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
根据《关于开展福州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4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1.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围绕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进行自查总结,聚焦采取了哪些举措,破解了哪些难题,建立了哪些机制,取得了哪些成效,如实有据地进行总结。
2.示范作用发挥情况。重点总结在全校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的主要做法、举措及成效,包括开展典型宣传、网络推介、案例推广,形成的党建工作品牌、思想政治工作项目、育人载体等方面。
3.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对照《负面清单》(见附件2),自查在建设期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况。
三、验收步骤
1.工作室对标自查总结。各工作室认真对标对表对照、做好自查总结,于6月20日前提交《验收申请书》(见附件3)和成果汇编。要求形成至少2项代表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法、典型案例;(3)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相关工作论文、专著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行政南楼3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fzu.edu.cn。
2.学校审查验收。学校将对工作室创建情况进行审核,作出总体评价,提出审核意见。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强化领导和指导,严格对照验收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验收质量和验收进度。各工作室要以此为契机,深入盘点总结,凝练典型经验,巩固深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学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联系人:赵艳莉 22866006
附件:
附件.zip
1.“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建设名单
2.负面清单
3.验收申请书
党委组织部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