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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26 10:32:18   作者: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各二级党委: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引导毕业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良好精神风貌走出校园、迈入社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采取主题党日、专题党课、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重点做好组织生活纪律教育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专题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珍视党员身份、严格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勉励毕业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身份意识,在毕业前再为学校和社会做一件有意义的好事、实事,在步入社会后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核查转递工作

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的材料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毕业生党员档案逐一进行核对审查,确保所有档案材料完整规范,杜绝问题党员档案材料转出情况;要尽可能将党员档案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过程中做好工作记录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规范完整、转递安全。对于未归入个人档案的培养期材料,应归入工作资料档案保存。校党委组织部将于6月中旬组织毕业生党员档案抽查工作。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回访工作

1.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指导工作,提醒和教育毕业生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对于已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做到应转尽转;对于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于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继续做好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待去向落实后及时进行转接。做好信息登记工作,于6月15日前向校党委组织部提交《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附件1、2)。校组审核通过后,各二级党委于6月21日前指定专人负责在“党员E家”系统发起转移组织关系流程申请,开具纸质介绍信的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校组盖章。

2.做好跟踪回访工作。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并于8月底、9月初毕业生党员落实组织关系、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进行一次“回访”,避免出现“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等现象。对已转入目的地党组织的党员,提醒其自觉履行义务,按时参加组织生活,避免出现离校即“离党”;对还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积极提供帮助,确保尽快转入方便参加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对转出地发生变化的党员,及时改派组织关系介绍信;对党组织关系一时难以落实的,及时与地方党委组织部沟通,协助解决问题。

附件附件.zip

1.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省内)

2.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省外)

3.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代码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35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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