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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13 14:58:02   作者:暂无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各二级党委: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迎接上级党组织对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执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情况。主要是年度发展计划实际需求摸排和分解下达情况;指导性计划动态调控、跟踪调度情况;统一编号《入党志愿书》使用情况;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检查情况。

2.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发展党员情况。主要是新发展党员的性别、民族、年龄、学历等情况;在高知识群体、大学生、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情况,特别是发展青年教师、博士研究生党员情况、整治三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的党组织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主要是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情况;了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和培养考察情况,特别是是否存在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敷衍应付的情况。

4.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情况。主要是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入党档案材料,认真履行入党手续情况;严格履行党委预审、派人同发展对象谈话、集体研究审批等程序的情况;自查和整改入党程序及材料层层加码问题情况;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情况。

5.坚持政治标准、落实工作责任情况。主要是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情况;从严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对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等党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情况。

6.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检查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检查内容,完善内业资料和工作台账,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各二级党委要按照检查内容,通过查阅材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对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含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原则上各二级党委应于9月3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纸质版(二级党委书记签字盖章),报校党委组织部317办公室,电子版发至zzb@fzu.edu.cn

学校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吕蓉蓉  赵鹏  

联系电话:0591-22866006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1年9月13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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