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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08 08:28:41   作者:暂无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校组〔2021〕6号

各二级党组织:

现将《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按照推进时间表将开展行动的情况和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行政南楼3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zzb@fzu.edu.cn。

联系人:赵鹏 、吕蓉蓉           

联系电话:22866881,22866006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4月6日

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推动我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印发< 关于开展高校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教组〔2021〕12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

(一)前阶段:2021年3月至6月底(“七一”前),各二级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

(二)后阶段:从6月底至12月底,各二级党组织对学习、诊断、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培育和宣传力度,传播新时代福大正能量,不断丰富“党建+”模式。学校将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成效。

二、活动内容

(一)学习

1.学习主体

全体党员特别是基层党务干部

2.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百年党史,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以及《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测评体系》等文件。

3.学习方式

(1)专题培训:校党委党校通过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预备党员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党员E家”、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2)集中学习:各二级党组织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加强党务干部对相关条例和文件的学习;通过组织所属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党史,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追寻初心、献礼百年”系列主题活动。

(3)个人自学:各二级党组织通过学院网站、微信、QQ等平台,向党员推送相关学习内容。

(二)诊断

坚持对标对表,严格对照诊断,按照“党委统筹、逐级负责”的方式,于2021年5月7日前逐级逐一建立工作台账。

1.各二级党委对照“五个到位”要求,开展全覆盖诊断,查找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建立工作台账,并向校党委组织部报送《诊断情况工作台账》。

2.各党支部对照“七个有力”要求,全覆盖开展诊断,查找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建立工作台账,并向所在二级党委报送《诊断情况工作台账》。

(三)建设

全面梳理诊断结果,实行对账销号,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建设行动取得实效,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建党100周年。

1.省级、校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示范点,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各二级党委确定1-2个建设成果较为突出的党支部,凝练特色做法,推动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3.各二级党委确定1-2个相对薄弱的党支部,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制定建设方案,通过领导挂点、组织帮扶等方式,督促指导整改。

结合建设行动,学校将推荐3-4个党支部参评第三批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并对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等进行考核,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活动要求

(一)明确责任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要根据行动方案推进时间表(附件1),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要求,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即学校党委抓二级党委、二级党委抓党支部,党支部抓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确保“学习·诊断·建设”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把“学习·诊断·建设”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结合起来,与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等培育建设有机融合。工作推进情况将纳入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各二级党组织应于2021年6月1日前向校党委组织部报送阶段性行动情况报告,于2021年12月10日前结合年度工作报告一并报送行动总结报告。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展示、推广党建成果。学校将开设党建专栏,及时宣传展示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 1.推进时间表

      2.学习情况汇总表

 3.二级党组织、党支部工作诊断指南

          4.诊断情况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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