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工作动态 » 工作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期初学生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04 11:24:23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关于做好期初学生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期初学生党建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本通知中蓝色标注的电子文档请点击“期初学生党建有关材料”下载予以填报,其它材料从“党内管理”或“学生党支部管理”系统直接打印上报。

一、2013届毕业班学生党建工作

12013届毕业生党员有关信息收集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校组现已经申请开通“语信通与短信为一体的移动信息平台业务”,语音号码为“968606166881”,短信号码为“1065708210657082”。请各学院党委于 316日前 填报《2013年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表.xls》。

2)全校公示2013届本科毕业生发展对象

2012年中央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适度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工作要求。在我校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继续发展学生入党,从总量控制要求角度看,毕业生党员比例不低,不宜再发展;从实际工作需要的角度看,意义不大;从提高质量角度看,当前学生就业竞争激烈,入党动机更难考察,质量把关易失控。为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也本着对学生负责精神,现就全校公示2013届本科毕业生发展对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二级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本科毕业生发展对象(含已预审尚未发展者),并于 315前向校组提交《关于确定2013届本科毕业生党的发展对象的情况报告》。

2.校组于 315在校园网上公示每位2013届本科毕业生党的发展对象情况。

3.凡未经二级党组织集体讨论、学校公示的2013届本科毕业生党的发展对象者,不得发展入党;

4.有关党支部在 51前未能接收2013届本科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须改为向用人单位推荐发展入党,杜绝“突击入党”。

二、本科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工作

为及时掌握本科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准确情况,请各学院党委认真抓好“建立班级党支部工作月(3月)”有关工作,要逐一落实预备期满转正讨论审批工作、支部设置、党员隶属调整等工作,及时维护好“党内管理”系统,并于 415日点击“2013年月报信息(1-3月)”按钮生成数据压缩包上报校组。在党支部设置时,研究生班级党支部代码首字母须用“Y”,本科生班级党支部用“B”,其他学生党支部用“X”。

三、学院其他学生党建工作

1)学习工作文件

1.各学生党支部要按班级组织同学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动态培养工作的意见》,做到入党积极分子动态调整的标准、程序公开。

2.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学生党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常态化实施办法》,做到教育到位。

2)认真贯彻执行

1.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动态调整工作。

2.做好党员公开承诺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3.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投票、学生党员公开承诺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投票等工作,一般应合并在一次班级党员群众大会上进行。

3)及时上报材料

1.《党校第148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名单》(纸质及电子数据),以及各位学员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应有的《发展对象考察材料》;《2012级重点培养对象情况表

2.入党积极分子动态调整情况汇总表(2012.9.10—2013.3.16》及各党支部《福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取消积极分子资格者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必须退还校组,统一销毁。

3.各学生班级的《班级学生党建群众满意度情况报告表》。

上述材料须在 315日前 上报校组。《党校第148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名单》应含2012级本科生每班两名重点培养对象,由院党委用“党内管理软件”汇总各支部学员的电子数据后打印,应同时向校组上报纸质及电子数据。低年级党支部的《福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可按“积极分子名单分班录入汇总办法.PPT”介绍录入。

三、党员发展工作抽查与调研

1.发展党员工作抽查重点:自我剖析、介绍人(或联系人)意见、支部决议等写实鉴定内容能否对照党员标准撰写、学生党员档案规范管理情况。

2.深入个别学生班级,复查两个文件执行情况,发放有关调查问卷,并直接听取学生意见建议。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最新图文资讯

本周热门资讯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