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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20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30 10:07:11   作者:暂无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各二级党委:

持续开展基层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是我校党建工作的特色品牌。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影响,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18-2020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各二级党委在梳理、总结、验收2018-2020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包含校级和院级)成果的基础上,向校党委推荐校级优秀成果候选项目。2018年12月立项的50个校级项目必须按规定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并申报校级优秀成果候选项目;其它院级项目可择优申报。

二、推荐要求

1.推荐基本要求。一是主题鲜明、富有时代感。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要求,结合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实际进行项目设计、组织策划。二是解决问题、富有创造性。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当前高校基层党建突出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三是组织严谨、突出科学性。活动过程组织严密,事先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立项,且有科学的立项方案、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四是成效明显、具有示范性。支部党员参与度高,党支部工作活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在服务中心、服务师生中发挥作用。

2.认真填写申报表。推荐项目需填写《福州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申报表》。活动总结(字数在2000字左右)应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立项活动”背景(立项主题的目的、意义);二是“立项活动”开展过程(活动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内容,要突出活动重点和特色亮点);三是“立项活动”成效(支部在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基层组织工作机制创新、推动中心工作等方面取得的具体实效和成绩)。

3.及时报送材料。各单位要以二级党委的名义报送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含二级党委开展党支部立项活动和本次推荐校级优秀成果的情况)、《福州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5份)、《福州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等材料,于2020年5月27日前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文件名前请注明“XX党委支部立项优秀成果”)至邮箱zzb@fzu.edu.cn

三、评审方式

    校党委将组织党建工作专家对二级党委推荐的优秀成果候选项目进行评审,从中评选出校级优秀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并择优推荐申报福建省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

联系人:赵鹏 吕蓉蓉,电话:0591-22866006。

附件:

1.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申报表

2.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总结报告范例

3.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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