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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自查与迎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20 13:45:59   作者:暂无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各二级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费工作,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拟从下周起,对高校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发展党员工作检查内容: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政治标准情况;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执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情况;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情况;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情况;落实领导责任情况;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

2.党费工作检查内容:2019年以来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落实定期检查、党费公开等基本制度情况;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1.个别访谈。访谈对象主要为被检查单位有关领导和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党务干部。

2.随机抽查。抽查高校有关单位,实地了解情况,面对面研讨解决问题。

3.查阅资料。查阅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台账,以及党员档案材料、党委会议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等资料;查阅党费使用集体研究记录、党费银行对账单、党费收支票据和单据等资料。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于11月27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行政南楼317室)。

2.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检查内容,完善资料和工作台账,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22866006;联系人:赵鹏、吕蓉蓉。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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