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组织工作 » 正文

关于重申党员党费收缴有关情况及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17 14:07:00   作者:暂无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各二级党组织: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每位教工党员在工资变动后,要自觉主动向党支部报告,主动、按月、及时、足额地交纳党费。

二、校党委组织部每年开展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各二级党组织每年对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

三、请各二级党组织及时收缴4月份党费并上缴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做好党支部和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的自查整改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整改措施纸质版交校党委组织部(行政南楼317,电话:22866881),电子版发至zzb@fzu.edu.cn

校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6日

最新图文资讯

本周热门资讯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