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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22 08:53:22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校组〔2015〕6 号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15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各单位实际和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我部制定了学校2015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

2.要把握好发展党员工作节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本科生要按照““一年级打基础,二年级重发展,三年级建支部,四年级抓教育,毕业班少发展甚至不发展””的工作节奏,巩固本科生“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格局。研究生要针对年级、专业特点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高层次人才和青年教师发展党员工作力度。

3.各单位要根据学校下达的指导性计划(见附件)和有关要求,认真研究确定本单位各支部的发展计划,以及做好后期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学校将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及时反馈,联系人:柯江锋,22866006

附件:福州大学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表

 

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5 4 21

附件:

                  福州大学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表

代码

单位

计划数

教职工计划数

研究生计划数

本科生计划数

01

电气学院

97

0

11

86

02

机械学院

78

1

10

67

03

数计学院

114

0

6

108

04

石化学院

54

1

8

45

05

土木学院

111

0

9

102

06

环资学院

48

0

8

40

07

经管学院

242

1

55

186

08

生工学院

40

0

8

32

09

外语学院

41

0

6

35

10

物信学院

108

2

8

98

13

化学学院

51

1

25

25

15

建筑学院

43

0

3

40

16

紫金学院

33

0

2

31

17

工艺美院

161

2

9

150

18

材料学院

39

0

9

30

19

法学院

43

0

15

28

21

至诚学院

441

3

0

438

24

阳光学院

320

3

0

317

25

海洋学院

49

1

0

48

27

马克思主义学院

7

0

7

0

29

人文学院

49

0

6

43

89

科技园

8

0

8

0

90

直属单位

3

1

2

0

91

机关一

1

1

0

0

92

机关二

1

1

0

0

93

后勤

0

0

0

0

校级学生组织

22

0

1

21

合计

2204

18

216

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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