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党员工作重在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质量,是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前提。目前,我校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积极分子)队伍规模较为庞大,但质量参差不齐,探索建立科学的积极分子动态培养机制,对充分发挥积极分子作用,提高积极分子队伍整体质量,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积极分子动态培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分子动态培养的主要要求和工作原则
积极分子动态培养的主要要求:一要满足工作需要,建设起一支数量充足的积极分子队伍,确保本科生党员的发展工作有足够的挑选余地;二要考虑实际可能,使积极分子队伍保持适度规模,努力提高学生党支部的组织培养工作质效;三要鞭策后进,促进积极分子发挥作用,增强荣誉感,提高队伍整体质量;四要促进新发展党员质量的提高,为早日创建高质量的班级学生党支部打下坚实基础。
积极分子动态培养要遵循的工作原则:坚持党员标准,严格用党员标准进行培养、教育,明确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要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一定量化具体条件,做到对积极分子的衡量有指标,调整有依据。坚持群众认可,做到积极分子的新增充实、去留以及发展入党,重视考察群众基础。坚持党务公开,将积极分子队伍调整程序、条件、运作过程和结果公开,为提升积极分子整体质量营造积极进取的和谐氛围。坚持党团共建,做到党支部和团组织工作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壮大积极分子队伍工作。坚持协调有序,切实把团组织推优、发展对象征求群众意见和党支部积极分子动态培养的调整等工作有机衔接起来,精心筛选,务求实效。
二、积极分子的条件
(一)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应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符合党章第一条的规定:“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
2、已向党组织提出了书面入党申请,入党信念坚定。
3、有一定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较好。
4、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表现积极。
(二)积极分子的具体条件
1、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认真参加“双学”活动,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任务的共青团员(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非共青团员<28 周岁以下>,党支部应鼓励其先加入共青团组织)。
2、在学习上有起先锋模范作用的觉悟和实际行动,并取得基本成效。有为党的基本路线奋斗决心,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必修及限定选修课程成绩达到下述要求:①一下积极分子,一上未通过课程(可含挂科课程,下同)不得多于一门,并限因新生对大学学习方法不适应并非主观不重视不努力造成的高数、英语、物理、制图之一的课程未通过。②二年级积极分子,入学以来未通过课程不得超过两门。③三年级及以上积极分子,入学以来未通过课程不超过四门,班长、团支书以上主要干部或对学校学院有突出贡献者可五门。④在毕业班,除学业成绩外无其它问题的坚定要求入党者,党支部仍可作为积极分子培养,为向就业单位推荐发展入党创造可能。⑤边疆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分子的平均学分绩点应在边疆少数民族学生中处于前60%。
3、在社会工作、生活上有起先锋模范作用的觉悟和实际行动。上学期德育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
4、现有积极分子应有起码的党的组织观念。在上一学期,现有积极分子平时能同党支部保持一定联系,有主动找过入党联系人谈心;能认真撰写并按时递交书面思想汇报。若上一学期,缺交思想汇报在两个月内未能改正,或连续两次迟交思想汇报的积极分子,应取消积极分子资格,且本学期内不得重新确定为积极分子。
5、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其他具体要求。
(三)发展对象的条件
1、发展对象是经组织培养较为成熟的积极分子,须满足积极分子条件。
2、经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组织连续培养时间满一年以上。
3、满足相应学业成绩的要求。①边疆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分子的平均学分绩点应在边疆少数民族学生中处于前60%。②本人入党愿望强烈,平时表现良好,主要因学业不理想而不能实现在校入党愿望的毕业班积极分子,党支部仍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并选送校党校学习,以向就业单位做好推荐入党工作。③其他发展对象的学业成绩应达下表要求:
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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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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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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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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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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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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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以来,必修及限定选修
课程期末未通过课程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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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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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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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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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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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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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持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相结合,在工作中努力做到:①适当扩大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的选送人数,保护青年大学生的入党热情,各学院每年选送发展对象参加党校培训数与发展党员数之比可一般不超过3:2。②为加大低年级党员发展工作力度,稳步推进“支部建在班上”,在坚持质量的前提下,力争二上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比例达班级人数8%以上;二上选送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者,应入党条件比较成熟,已经一个学期及以上时间培养的积极分子;组织培养时间尚不满一年的二上积极分子,可先培训,在组织培养满一年时间后再确定为发展对象。③对一时学业成绩不太理想,但只要本人学习主观努力,一贯现实表现良好的,仍可确定为发展对象,通过加强针对性培养教育,促其早日在学业上达到学校规定的入党起码条件。
三、积极分子队伍调整的主要办法
(一)工作时间。积极分子队伍调整工作,一般安排在各学期初进行。
(二)参与民主推荐的群众范围。积极分子的群众民主推荐工作,应在班级(或由多个小班构成的70人以内的专业班,以下均称班级)全体学生中进行。
(三)推荐名额。班级推荐名额=班级人数×学院计划的学生入党比例×系数-班级现有党员数。学院计划的学生入党比例一般不超过30%,系数为1~1.5。
(四)可推荐范围。班级内符合积极分子具体条件的入党申请人(包括现有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以及校、院学生组织的骨干培养对象)。
(五)对入党申请人的要求。每位入党申请人应增强群众观念和组织观念,以积极态度对待群众推荐,除本人已决定放弃入党追求者和组织上认为暂不具备积极分子条件者,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申请不列入积极分子初步名单。党支部对表示放弃入党追求者,应认真了解原因,予以必要帮助教育,不能简单除名。经个别帮助教育,若提高了对党的认识,仍决心追求入党,应积极欢迎,在确定初步名单时一视同仁。若坚决放弃,应尊重本人意愿,入党申请书可不进个人档案,并告知本人。在《党支部入党申请人登记表〈不归档〉》要备注放弃追求原因及时间。今后,若本人重新要求入党,须重写《入党申请书》和“关于对以往放弃追求入党问题的新认识”思想汇报。
(六)积极分子队伍调整的工作步骤
1、确定积极分子候选推荐名单。召开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条件讨论:①对不符合具体条件的现有积极分子,决定取消积极分子资格;②按相关规定条件要求,提出积极分子候选推荐名单;③提出重点培养考察对象名单。
支委会在讨论时应逐个班级邀请班长、团支书、党小组长等列席会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也可请入党联系人汇报情况。重点培养考察对象应有两个及以上学期(9个月以上)的组织连续培养。党支部要及时指派两名入党考察人,发给《福州大学确定发展对象考察材料》表,对重点培养考察对象进行入党前综合考察。党支部要安排合适党员(一般为原入党联系人)找被取消积极分子资格者谈心,帮助正确看待自身存在主要差距,分析问题原因,勉励继续向党组织靠拢,谈心情况要限时向党支部汇报。同时,要通知团支部共同做好思想工作。在召开班级党员群众大会民主推荐积极分子前,党支部要切实落实好谈心工作。
2、确定各班积极分子推荐名额。党支部向思想政治辅导员汇报确定的积极分子候选推荐名单,征求对重点培养考察对象名单意见,并按“班级推荐名额=班级人数×学院计划的学生入党比例×系数-班级现有党员数”,提出推荐名额建议,由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根据班风学风情况决定各班推荐名额。
3、召开班级党员群众大会民主推荐积极分子。班级进行积极分子民主推荐时,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班级党员群众大会应在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或学生党建辅导员的现场指导下进行。班级已成立党支部的,大会由班级党支部书记主持;班级已成立党小组的,由班级党小组长主持;其他班级,由班级团支部书记主持。
①对校级学生组织骨干培养对象进行等额推荐。在投票前可由校级学生组织骨干培养对象简要汇报个人情况,校院学生组织的党员服务站点(或临时党支部)也可指派党员同志到会介绍其工作表现情况。对校级学生组织骨干培养对象须实行等额民主推荐(见票样一),不占班级推荐名额,当场计票,推荐结果即作为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群众测评的推荐结果。校级学生组织骨干培养对象可由校(院)团委负责直接“推优”。
②对其他候推对象进行差额推荐。在投票前可组织被推荐对象简要汇报个人情况,实行无记名民主推荐(见票样二),当场计票。本推荐情况,既可作为团支部“推优”票决结果,及时向学院团委履行报批手续,也可作为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群众测评的推荐结果。
4、召开支委会(未设支委会的,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积极分子队伍调整意见。辅导员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促使学生党支部在进行积极分子调整工作中,做到树立正气,坚持积极分子条件,有效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不应把那些票数虽高,但思想觉悟不高、无所作为的“老好人”确定为发展对象。对那些敢抓敢管、但票数较低者,也要严格要求,督促和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艺术性。
①确定新增积极分子名单。新增的积极分子获得的推荐票须超过实到会人数的1/2,当得票超过半数者多于推荐名额时,一般取得票多者,但不简单以票取人。在保证积极分子整体质量前提下,确有必要时可适当增减名额。
②确定发展对象。认真听取入党考察人对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前综合考察情况汇报,对入党材料齐全、连续培养满一年、条件较为成熟的,经逐个讨论表决确定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获得的推荐票应超过实到会人数的2/3,不足2/3的应慎重,不足1/2的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
③确定积极分子诫勉谈话名单。原有积极分子获得的推荐票未超过实到会人数的1/2,或超过1/2但排名在推荐名额之外,党支部要责成他们认真查找自身问题,递交专门书面思想汇报。入党联系人也要做到深入知情的干部群众中了解情况,并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改进,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④确定取消积极分子资格的名单。原有的积极分子若连续两学期获得的推荐票未超过实到会人数的1/2,应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党支部要安排合适党员找其谈心,同时要通知团支部共同做好思想工作。
5、履行上报手续
①党支部运用“党支部管理”软件,填报《福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向学院党委申领《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及时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规范填写。
②及时填报《发展对象培训班名单》,送校党校培训。
③被取消积极分子资格者的《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不放入个人档案,一律退还校组。被取消积极分子资格后,又重新确定为积极分子的,重新申领、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组织培养时间从最后一次支部确定培养的日期算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要把积极分子动态培养机制,作为双学小组成员必修的一次党课内容,使入党申请人了解掌握积极分子动态培养的工作原则,积极分子的条件,以及调整的主要办法,营造有利于促进积极分子积极进取的和谐氛围。
(二)加强岗前培训。加强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学生党建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的岗前岗位培训,使他们在积极分子队伍调整工作中,做到坚持积极分子条件不放松,履行程序不走样;在积极分子动态培养中,始终严格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
(三)强化贯彻执行。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积极分子队伍调整的五个工作步骤,切实做好积极分子动态培养机制的贯彻落实,并用《工作手册》做好详实的原始的会议记录,以及相关工作记录。
(四)完善登记制度。在每学期初(分别为3月、9月),在积极分子调整后,以党支部及班级为单位,登记一次现有积极分子名单,由学院党委编入《组织工作资料汇编》存档,并上报校组备案。
五、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各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要把获得推荐票情况作为一项考察内容。不能以班级测评推荐大会取代支部会议的党内充分民主讨论,更不能用班级测评推荐结果取代党支部票决。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进行充分讨论和票决,才能厘清是非,扎实做好积极分子动态调整和培养教育工作。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每半年要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校党委组织部将结合每学期的发展党员工作抽查,对积极分子动态培养机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检查,必要时将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建立工作汇报制度。每学期初,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要听取一次各班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的情况汇报,要结合各班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
摘自校组〔2010〕21号文,红色字部分为2012年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