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委组〔2024〕12号
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实施意见》(福大委〔2023〕27号)精神,总结好前期工作,做好党建引领“后半篇”文章,构建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格局,特制定《关于做好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双一流”建设“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关于做好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双一流”
建设“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实施意见》(福大委〔2023〕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总结好前期工作,做好党建引领“后半篇”文章,构建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格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照实施意见和各单位工作方案进行完善,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效果呈现在:单位规章制度、职能职责、业务流程、文化建设体现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体现党建与业务工作目标的契合度;单位“十四五”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的实现度等方面,最终体现在推动本单位事业发展成效上。
二、具体举措
(一)加强党建工作顶层设计
1.统一思想认识
(1)通过党组织书记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途径,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尤其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推进“以一流党建引领十个一流”理念走深走实,增强做好党建引领“后半篇”文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校)、各二级党委;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2)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推进“双一流”建设、落实“1445战略工程”、聚力百条攻坚任务结合起来,提升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校)、各二级党委;完成时间:2024年7月〕
2.健全组织工作体系
(1)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构建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一体化高质量的组织工作体系。按照学校党委做到“六个过硬”、二级党委做到“五个到位”、党支部做到“七个有力”、党员做到“四个合格”的要求,不断健全学校党委、二级党委、党支部、党员“四位一体”组织体系。〔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校)、各二级党委;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实施“党建质量提升工程‘攀登’计划”,深化“一院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着力打造更多福大特色党建品牌,推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校)、各二级党委;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3)实施“领航工程创建培育计划”,推进“双创”工作,制定争创“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两年工作方案,开展“校级——省级——全国级”示范项目分类培育创建,形成梯队式党建示范创建格局。〔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校)、各二级党委;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3.发挥基层组织功能
(1)坚持基层党组织“一融双优”、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党员“双培”三位一体,通过有效的组织体系建设,促进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的发挥。〔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校)、各二级党委;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加强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调整优化党支部设置,推动教师党支部建在科研平台、创新团队上,实现党建与教学科研同频共振。〔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校)、各二级党委;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3)实施“党建难点项目支持计划”,着力推进教师党支部建设和新教师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学生社区党建工作和研究生党建工作,促进党建与思政工作深度融合。〔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校);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二)持续推进党建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
1.同步部署落实
(1)修订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各学院党委认真落实福建省《普通高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指南(试行)》,坚持党政协同,进一步明确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和程序,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沟通酝酿和沟通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党建与事业发展一体部署的贯彻落实机制。〔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校)、各二级党委;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通过召开专题会等,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紧扣党的建设和事业推进重点制定融合性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确保党建目标与中心工作目标的一致性。(牵头单位:各二级党委;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3)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总结、同考核,将党建工作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促进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总结、考核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各二级党委;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夯实队伍保障
(1)选优配强二级党组织书记,推行学院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实施“头雁计划”,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深化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促进党建与教学科研深度融合。〔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校)、各二级党委;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制定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对标“九型干部”培养需求,实施领导干部淬炼计划,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将党的理论学习、党性教育与业务能力培训相结合,促进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双提高。〔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校);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3)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党性修养、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当推进党务与业务岗位干部交流轮岗,使党务干部懂业务,业务干部熟悉党务。〔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校);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3.加强总结凝练
(1)结合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三个好”评选活动等工作,进一步总结凝练、巩固深化党建业务融合推进工作成果,形成一批党建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校)、各二级党委;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2)建好“党建引领”专栏,通过交流展示、媒体宣传等途径,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校)、宣传部;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三)持续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1.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1)用好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挥棒”,修订二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方案,将各二级党委落实工作方案、强化措施落地情况纳入年度二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必述内容。〔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校);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2)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例会制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抓好制度落实。〔牵头单位:组织部(党校);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加强监督检查
(1)强化对各单位工作方案和具体举措落地情况的指导、监督、考评,用各单位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党校);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将各单位工作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巡察等工作内容。〔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巡察办公室;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3.形成长效机制
(1)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将党建工作要求融入日常业务流程,进一步健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的制度体系。〔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党校)、各二级党委;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修订本单位职能职责,将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纳入职能职责中。(牵头单位:各二级党委;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3)将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体现在墙体文化、展馆建设等方面。(牵头单位:各二级党委;完成时间: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