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我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拟在全校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深刻学习领会二十大报告中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更好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奋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不断强化教育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党中央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举办系列培训班、学习班,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校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师生开展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专题辅导。运用好《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善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站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资源板块,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
1.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内容,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了然于胸。学深悟透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认真读懂“三个务必”的重大论断,准确把握“两个结合”的深刻内涵,深入践行“六个必须坚持”的立场观点方法,准确认识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基本特征,为贯彻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2.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牢把握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以深刻把握教育、科技、人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为重点,正确认识教育在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和地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3.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具体行动,扎实推进“11个一流”建设,落实“1445”战略工程计划,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坚持“四个面向”,主动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强化有组织的科研,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水平,助力国家科技自立自强;紧密对接人才强国战略,建设一支支撑和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三、教育培训安排
(一)处科级干部培训
1.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
培训对象:处级及以上干部
主办单位:校党委组织部(党校)
培训时间:2022年11月-2023年6月
2.新提任处科级干部培训班
培训对象:近三年新提任的处科级干部
主办单位:校党委组织部(党校)
培训时间:2022年11月-2023年6月
3.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班
培训对象:科级干部
主办单位:校党委组织部(党校)
承办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培训时间:2022年11月-2023年1月
(二)党务干部培训
1.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培训对象:全校教师党支部书记
主办单位:校党委组织部(党校)
培训时间:2022年11月- 12月
2.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
培训对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
主办单位:校党委组织部(党校),
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培训时间:2022年11月-12月
3.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
培训对象:党委组织员、担任党支部书记的辅导员
主办单位:校党委组织部(党校)
培训时间:2023年4月-6月
4.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培训对象:新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及培育对象
主办单位:校党委组织部(党校)
培训时间:2022年11月
5.本科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培训对象:新任本科生党支部书记及培育对象
主办单位:校党委组织部(党校)
培训时间:2023年5月-6月
(三)党员培训
培训对象:全体党员
主办单位: 各二级党委
培训时间:2022年11月-2023年6月
学习培训形式:
(1)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专题学习;
(2)举办分党校培训班,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必修课,用活线上线下、校外校内资源,对全体党员进行集中轮训,具体培训形式由各二级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四)其他培训
1.发展对象培训班
培训对象:发展对象
主办单位:校党委组织部(党校)
培训时间:2022年11月、2023年4月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培训对象:入党积极分子
主办单位:各二级党委
培训时间:2022年11月-2023年6月
四、实施要求
(一)统筹谋划,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以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制订系统学习培训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研讨主题,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将学习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每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师生。培训工作安排及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党委组织部(党校)。
(二)创新形式,增强培训实效。贴近师生实际,尊重教育规律,分类分层施策,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形式载体、丰富方法手段,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体验式教学等形式,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
(三)学用结合,深化学习成效。促进学用结合,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真正把党的二十大的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中,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