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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学院分党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07 00:00:00   作者: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各二级党委、各学院分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分党校的建设,充分发挥分党校在我校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作用,现就2020年秋季学期学院分党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发挥党校熔炉作用,加强校院联动,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办学,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二、工作重点

1.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工作的通知”http://info.fzu.edu.cn/zh/show.do?id=28323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毕业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应注重分类分层分级,可参照“分类培训指南”(见附件1)执行。其中,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重点:以《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作为培训教材,重点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性质、宗旨、路线和总体布局,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纪党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党章》基础知识学习;大学生入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入党的基本条件和党员的基本要求,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常用入党文书写作等)。

3.配合校党委党校做好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支部书记、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公布2020年秋季学期党委党校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http://info.fzu.edu.cn/zh/show.do?id=28415

4.抓好党员、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福建省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具体措施》规定“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各二级党委、学院分党校要严格落实学时制度,通过校院两级党校集中培训、党支部集体学习等方式,抓好党员、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

5.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和学科专业特色,培育学院分党校工作特色。

三、计划报送

请各分党校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订本学期教育培训计划,并于1016日(周五)前将附件23报校党委党校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x@fzu.edu.cn,纸质版(经分党校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党委公章)交至行政南楼322室赵艳莉处。由校党委党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按培训方案组织培训。

四、师资共享

各分党校原则上从党校师资库(见附件4)中聘请教师授课(主讲人介绍应体现福州大学党委党校师资库成员的身份),并在课后及时组织学员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登录https://www.wjx.cn/jq/92974138.aspx填写教学效果评价问卷。培训结束后,师资库教师课酬由校党委党校统一发放。

附件:(下载)

1.分类培训指南

2.福州大学××分党校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培训计划汇总表

3.福州大学××分党校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安排表

4.福州大学党委党校师资库教师名录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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