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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处级、校聘、科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06 14:11:12   作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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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处级、校聘和科级干部考核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做好相关工作并通知到有关人员。

年度处级、校聘干部考核主要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校领导评价、综合评价、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等环节,对全校处级、校聘干部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科级干部进行网上公开述职,各单位按照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要求进行考核。

一、撰写述职述责述廉述学报告

考核对象根据自己一年来履职情况进行总结,撰写述职述责述廉述学报告(字数约2000字左右)。报告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内容是: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组织领导能力;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情况,特别是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11个一流”建设、“1445”战略工程和百条攻坚任务等工作情况,以及敢于担当,履行岗位职责、保密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廉洁自律情况;加强学习,参加调训、轮训和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以及存在不足、原因分析和今后努力方向。

全校处级、校聘党员领导干部还应就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进行述责述廉。学院党员领导干部的述责述廉工作结合述职测评工作一并进行,参加评议对象范围为学院的党政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工会主席、民主党派负责人、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系(所、室、中心)负责人、校级以上党代表、校级以上两代会代表等。机关部门及公共服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述责述廉评议工作结合年度考核会一并进行,此项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提交述职述责述廉述学报告

干部考核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设在(http://ehall.fzu.edu.cn/new/index.html)学校网上办事大厅中,请考核对象使用工号和密码直接登录,进入界面后,点击“常用链接”卡片中的“干部考核系统”,通过输入“报告标题”、上传“个人照片”、录入“报告内容”三个步骤提交报告。考核对象提交报告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23: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修改和提交(2022年12月28日前因个别特殊原因需补充完善的可致电校党委组织部)。该系统仅对校内开放,校外用户可通过VPN方式进行登陆。

三、公开述职述责述廉述学报告

2022年12月20日将在上述系统正式公开发布述职报告,供有关领导和全校教职员工调阅。请各单位将此信息转告单位教职员工,以便大家更全面及时地了解干部履职情况

四、公开述职与民主测评

按照处级、校聘干部考核工作安排,各学院处级、校聘干部要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作述职报告,接受本单位教职员工的评价。述职测评会由学院党委组织并主持,参加述职测评大会人员总数一般应达到本单位教职员工总数的80%,《学院述职测评会有关表册材料》(见附件2)请学院按要求准备。各学院召开测评会议时间请提前报告组织部,组织部将派员参加。

各学院在述职报告网上公开发布后,即可及时安排述职测评会议,并推荐一名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院级领导,以书面形式报告校党委组织部,请各学院在2022年12月28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校部机关、公共服务单位等处级、校聘干部的年度考核述职测评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有关工作要求

1.本年度处级、校聘年度考核以2022年12月5日前所在岗位开展考核。到校外挂职锻炼的处级、校聘、科级干部须在“福州大学干部考核网”上提交个人述职报告,挂职单位对挂职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的,考核工作结束后需将年度考核材料报送校党委组织部。挂职锻炼时间不足半年的,参加学校的年度考核工作。

2.各单位于2023年1月6日前将本单位处级、校聘干部填写好的《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处级甲类/乙类)》(一式三份)上交校党委组织部(旗山校区行政南楼322室),处级、校聘干部的书面述职述责述廉述学报告(需本人签名落款)一式两份,分别报送校纪委和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吕蓉蓉,0591-22866003;校纪委,联系人:谭逢君,0591-22865580。


 附件.zip

1.干部考核系统使用说明

2.学院述职测评会有关表册材料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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