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体现广大党员支持疫情防控斗争的强烈愿望,组织好党员自愿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组织党员自愿捐款工作,尊重党员意愿,不提硬性要求,不得采取从工资收入统一扣缴的做法,捐款一般不超过100元。
2.捐款工作要及时有序开展,一般不采取聚集方式。
3.对每一位党员的捐款,要逐一登记造册,确保准确无误。
4.各单位要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将自愿捐款汇总至学校党费账户。
在自愿捐款中涌现的典型、突出事例请及时报校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