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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2013年党建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3-06-05 10:41:08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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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福州大学2013年组织工作要点,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阳光学院2013年党建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党员整体素质

1.继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继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大精神。特别要落实十八大精神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工作。

2.设立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召开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年会。

二、推进作风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3.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根据学院的实际和特点,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层次党员干部实际,提出不同措施和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问题,立说立行、抓紧解决,确保取得实效。

4.继续深化“两访两创”活动效果。在巩固“两访两创”活动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和办法,尤其注重解决师生关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5.抓好学院干部作风建设。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推进学校密切联系师生,精简会议文件,厉行勤俭办学,强化工作落实。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作风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养教育和监督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

三、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6.持续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和“共建共创”活动。指导教工党支部围绕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指导学生党支部围绕学风建设、志愿服务、学术研究、科技竞赛等方面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

7.建立“网上党校”。在学院党建工作网上发布党的知识学习材料,以供我院师生学习。

8.进一步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着重在培养教育上下功夫,认真按照2013年党员发展计划抓好落实。

9.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更好地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一是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关于办理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加强党支部建设的管理规定》,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考察标准和规范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出更加具体、明确、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二是重视教育管理。依托福州大学党校继续举办每学期一期的预备党员培训班。切实发挥入党介绍人和考察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培养、教育和考察的作用,明确考察人为预备党员日常教育的负责人。

10.树立先进典型。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在加强支部党建工作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培育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示范点,树立若干个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支部典型。同时,继续深入开展“感动同窗”优秀党员评比和党员风采大赛,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进一步营造学先进、超先进的氛围。

11.认真筹备召开学院党代会。根据福州大学党委的要求和部署,我院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代会筹备工作,对党委工作报告、选举代表的条件、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以及代表的产生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认真准备,对新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12.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经验交流活动,选派优秀党支部书记到兄弟院校交流学习党建工作。

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水平

13.围绕“中国梦”开展大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在全院师生中开展主题为“中国梦 船政魂 阳光人”的首届船政文化节系列活动。

14.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各系部针对学生反映的问题,积极创新正面宣传教育的工作方式,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并运用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开辟学生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工作的新途径,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反馈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

五、加强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15.坚持月研判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研判会和日常安全教育。除此之外,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重点关注对象的跟踪不放松。二是师生关注反映热点和薄弱环节的及时整改及反馈。三是定期、及时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四是切实增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反馈机制。

 

 

 

 

                                           阳光学院党委

                                 201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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