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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7 08:56:14   作者:暂无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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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组〔2020〕8号

各二级党委:

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9月15日

进一步加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党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深化改革创新,严格监督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推进“双一流”建设、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强化工作职责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当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在校、院党委的领导下,积极贯彻民主集中制,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对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所在二级党委报告工作。

3.组织本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和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学年初组织制定本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安排并及时上报所在二级党委,其中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每个月不少于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课学习每学期不少于1次。

4.经常与支部党员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关心支部成员和师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所在二级党委领导反映,提出意见或者建议,每年至少为支部党员讲党课1次。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督促和指导支部委员做好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交纳党费、党员统计、党员甄别等日常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视和加强对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认真制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纪律,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

7.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利用自身的学术威望和影响力,团结带领教学科研业务骨干共同践行立德树人职责使命,推动教学科研创新创优,形成党员、教师争做教学科研骨干的良好氛围。

8.做好年度总结,每年向所在二级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考核评议。

三、着力培养教育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培养教育,要突出针对性和精准性,把经常性教育和个性化培养结合起来,实现党务和业务同向发力、联动提升。要建立健全“双带头人”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发展为教学科研骨干,积极鼓励将政治素质好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的青年骨干教师培育为支部委员,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提供后备人才支撑。要注重在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培养使用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

四、加强考核监督

以支部工作成效和党员群众评价为重点,每年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接受全体党员评议和上级党组织考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考核,可结合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考核评议进行,一般采用现场述职的方式。各二级党委认真运用考核结果,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奖励表彰、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及时调整不称职的教师党支部书记。

五、加强组织领导

1.各单位要把加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党建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学校将定期评选福州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2.各二级党委书记是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直接责任人,要把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纳入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二级党委每年12月前需向校党委组织部报备“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情况(附件)。

3.各单位要健全保障机制,支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实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津贴制度,其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待遇比照本单位系主任进行核算。要完善谈心制度,各二级党委书记每学期至少分别与本单位“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党支部书记思想、工作情况,指导做好工作,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热情。

4.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培养选树“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积极探索形成符合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机制

附件:福州大学**党委“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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