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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10 16:43:57   作者: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各二级党委: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影响,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各二级党委在梳理、总结、验收2022~202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包含校级和院级)成果的基础上,向校党委推荐校级优秀成果候选项目2022年立项的50个校级项目,须按规定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并申报校级优秀成果候选项目;其它院级项目可择优申报。

二、推荐要求

1.主题鲜明,富有时代感。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省委教育工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中心工作实际进行项目设计、组织策划。项目要具有针对性,体现时代性。

2.组织严谨,突出科学性。活动过程组织严密,事先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立项,且有科学的立项方案、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认真落实“立项、实施、总结”各个环节。

3.成效明显,具有示范性。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成效明显,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支部党员参与度高,党支部工作活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在服务中心、服务师生中发挥作用。

三、材料报送

推荐项目需填写《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各二级党委将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含二级党委开展党支部立项活动和本次推荐校级优秀成果的情况)、《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一份)、《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等材料,于4月12日(周五)前提交至行政南楼3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fzu.edu.cn。

四、评审表彰

党委组织部将组织评委对二级党委推荐的优秀成果候选项目进行评审,从中评选出校级优秀成果予以表彰奖励,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成果。

联系人:赵艳莉 陈睿莹;电话:22866006



附件: 附件.zip

1.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申报表

2.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

3.福州大学2022~202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资助项目



党委组织部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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