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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党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12 16:32:07   作者: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各二级党组织:

为有序高效地完成2024年上半年党内统计工作,请各单位按下列步骤做好相关工作:

一、做好校内“党内管理”软件数据维护和材料上报工作

(一)维护好校内“党内管理”软件数据

1.准确录入党内管理各项数据,维护好“审批结果登记及报备”“录入接收组织关系”和“录入转出组织关系”“二级党组织内调整”“出国出境党员管理”“动态信息修改”等(修改个人身份、职业、职称、一线情况、学历、学位等。全部项目都应点击查看过,其中2024届毕业生党员转出流程未结束的暂不录入)

2.党支部组织编码严格按照规范编码,通过“党支部设置及选举”进行修改,凡今年撤销的党支部应录入相应的“撤销时间”,上年就已经撤销的党支部记录应予以删除。

3.通过“接收校组管理的数据”接收“校组管理数据”,接收前做好“输出内容”备份,接收后进行“党员库刷新”。

4.查清党内管理数据存在的问题,逐一点击检查“党内管理”各模块,注意校核、审核提示信息并逐一解决。上报不存在错误的“党内统计上报数据”及《名册》(进入“预览党内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第六条“党内统计信息检查”,审核无误后点击“上报《名册》及电子数据”按钮)。

(二)单位上报材料

1.上报纸质版“福州大学党员发展审批登记表”(一份,需党委书记签字)、“关于交存分党委审批发展党员结果的报告”(一份,封面需用公文纸)。

2.《预审同意发放<入党志愿书>名单》(预审表一份放入档案,一份分党委留存,不必上报校组)2024年上半年未发展党员的单位该项无需报送)

3.党内统计信息名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为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

4.“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

5.如有台籍党员,提交该同志户口单页复印件。

6.如有60周岁以上在岗职工党员,提交人事处延聘协议复印件。

(三)校组检查上报材料

1.校组检查“党内统计上报数据”,若仍存在问题,退回原单位修改电子数据。

2.核对“福州大学党员发展审批登记表”打印时间点是否与电子数据一致。

3.对“接收组织关系名册”与接收的介绍信或党员E家记录逐一核对(重点:姓名、身份证号、正式或预备);对“转出组织关系名册”与介绍信存根或党员E家记录逐一核对。

4.检查“党内统计信息名册”。

5.检查全体毕业班党支部是否已经上交《工作手册》。

6.各单位党内统计应在6月20日之前全部完成

(四)党内统计工作时间安排

621日:数统学院党委、环安学院党委、生工学院党委、建筑学院党委、紫金学院党委、材料学院党委、法学院党委、马院党委、梅努斯学院党委、机关党委、联合教育党委、后勤党委。

624日:电气学院党委、化工学院党委、经管学院党委、计算机学院党委、化学学院党委、至诚学院党委、先进海洋学院党委。

625日:机械学院党委、土木学院党委、外语学院党委、物信学院党委、工艺美院党委、人文学院党委、退休干部直属党支部。

二、做好广东版党内统计系统、党员E家数据维护工作

做好广东版党内统计系统党组织、党员、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数据信息录入、整理工作,做好党员E家党组织信息维护、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三、其他事项

接收2024级新入学党员的组织关系工作,一律在下学期新生党员甄别工作完成后,二级党委方可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


党委组织部

2024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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