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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福州大学2024年“十佳研究生党支部”“十佳研究生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06 16:17:25   作者: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各二级党组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掘凝练研究生党建工作的经验成效和典型事迹,引领广大研究生成长为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2024年“十佳研究生党支部”“十佳研究生党员”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十佳研究生党支部:成立时间1年及以上的研究生党支部(截止2024年9月1日)。共评选10个,各二级党委可推报1个党支部。

2.十佳研究生党员:全日制研究生中的中共正式党员。共评选10名,研究生党员数在500以上的二级党委可推报2人,研究生党员数在500以下的二级党委可推报1人。

二、申报条件

   (一)十佳研究生党支部

参加申报的党支部,应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

2.党支部制度健全,支部委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组织生活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发展党员、党员培训和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扎实有效,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积极参与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

3.党支部着力发挥在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校院中心工作、助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

4.党支部或党支部成员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就业创业、学生社区治理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中有突出表现。

5.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近三年来(2021年以来)曾荣获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

6.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7.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学术团队或科研组织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十佳研究生党员

参加评选的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等方面成绩突出。

3.近三年来(2021年以来),获评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

4.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在读期间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突出科研成果,或在社会实践、就业创业、学生社区治理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中有突出表现。

5.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1.严格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开展评选,认真组织考察,做好推荐对象的审核把关并进行公示

2.挖掘先进典型。要以全国高校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创建标准为参照,推选出同学认可、有影响力的研究生党支部和党员。

3.材料规范提交。须于930(星期一)将申报表、汇总表附件1-4发送指定邮箱zzb@fz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行政南楼317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睿莹 赵艳莉22866006




附件:
1.“十佳研究生党支部”推荐表

2.“十佳研究生党员”推荐表

3.推荐福州大学“十佳研究生党支部”汇总表

4.推荐福州大学“十佳研究生党员”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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