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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党校第184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15 00:00:00   作者: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各分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提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培训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经研究,从本学期开始由校党校和各分党校联合举办党校第184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短期集中培训,使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有深入的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不断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

三、培训形式

培训班以集中授课为主,结合视频教学、网络教学、朋辈教育、交流研讨、专题调研、参观实践、自学、撰写心得等形式,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四、培训内容

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五、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由校党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核发展对象对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掌握情况,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时事政策的了解情况,对理想信念的认识情况,经考核合格者由校党校进行培训鉴定并发给结业证书。

六、培训日程表

        时间

教学内容

学时

对象(单位)

主办单位

      负责人

  地点

3月23日(周四)

下午15:00-16:30

开班式暨

  第一讲

   2

全校发展对象

  校党校

      占永琼

图书馆博学厅

3月25日(周六)

上午08:30-10:00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专题

   2

全校发展对象

  校党校

      占永琼

图书馆博学厅

3月25日(周六)

上午10:15-11:45

《党章》专题

   2

全校发展对象

  校党校

      占永琼

图书馆博学厅

各主办单位根据学时要求,除必修《理想信念》专题外,可结合视频教学、网络教学、朋辈教育、交流研讨、专题调研、参观实践、自学、撰写心得等形式组织培训

 16

经管、人文

经管学院

分党校

组  长:陈伟民

副组长:郑志刚

由各主办单位确定

生工、环资、化学、石化、材料、直属、机关一、机关二、后勤

化学学院

分党校

组  长:刘  旺

副组长:王剑龙

电气、机械、海洋

机械学院

分党校

组  长:林文麟

副组长:黄国辉

物信、数计、外语、科技园

物信学院

分党校

组  长:张  红

副组长:周  强

建筑、土木、紫金、马院、法学

法学院

分党校

组  长:黄侨彬

副组长:郑  寿

4月8日(周六)

上午08:30-09:30

结业考试


全校发展对象

  校党校

      占永琼


4月9日(周日)

下午15:00-16:00

结业式暨《中国梦》专题

   2

全校发展对象

  校党校

      占永琼

图书馆博学厅

(如因特殊原因有课程变动,将会通过各单位组长提前通知学员们)

七、培训要求

1.各分党委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学时要求结合专业特点科学安排相关教学内容;要整合师资队伍,充分利用校友、党务及政工干部、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教师、学科带头人、学生党员中的先进典型等校内外资源;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支持,指派分党校校务委员或专职政工干部负责日常培训、管理等工作,建立各类培训档案。

2.各分党校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按上级文件规定照常举办,要发挥学部、专业优势,开展有特色、高质量的培训工作,未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不可确定为发展对象,不得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培训。

八、材料报送

1.请各分党委精心选派一名综合素质高的学员担任本期培训班的单位联络人;对发展对象集中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未达要求的不应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同时将测试成绩填报在《关于确定2017上半年发展对象工作情况的报告》(见附件1)中,于3月20日上午下班前向校党校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请各主办单位于3月20日上午下班前向校党校提交《福州大学党校第184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院分党校教学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请指派一名分党校校务委员或专职政工干部负责分党校日常培训、管理,加入分党校工作QQ群(群号188651078),以便后续相关工作开展。

3.请各主办单位于4月16日前向校党校提交《福州大学党校第184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院分党校培训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

九、注意事项

1.各分党委同意发展对象备案的意见,必须于报送前在分党委党建网页上公布。

2.未进行政治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发展对象,各分党委不得选送培训班学习。

十、联系人

张向宁  电话:22866887   电子邮箱:dx@fzu.edu.cn

附件1:关于确定2017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工作情况的报告

校党委组织部、党校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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