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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8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29 13:43:13   作者:暂无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校组〔2018〕10号

 

各二级党委: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要求,扎实做好2018年全校发展党员工作,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落实2018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闽委教办组〔2018〕8号)精神,结合各二级党委去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2018年发展党员申报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发展党员工作,应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把是否真学真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为吸纳新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决不能降格以求。要认真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实行两级预审,强化党支部和二级党委的把关作用,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要结合实际列出政治上不合格的具体清单,那些是非观念淡薄,在涉及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的;那些功利思想严重,利益面前只为自己打算、不为集体和群众着想,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的;那些参与邪教、笃信宗教或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的;那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决不能发展入党。

二、提高总量调控精准化、科学化水平

各二级党委要客观分析党员队伍现状和变化趋势,科学制定本单位党委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力求精细精准,逐级抓好督促检查,确保计划的落实。制定计划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高端人才、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实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单列。认真落实二级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制度,以及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常态化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重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坚持发展关口前移,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吸纳、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途径和办法,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到每发展1名党员,原则上有3至5名入党积极分子、4至10名入党申请人作为储备。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实行党校培训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培养教育制度。要求党支部做到“六个一”,即收到入党申请书一月内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制定一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方案,选送入党申请人参加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每学期为入党积极分子安排一次专题党课,每半年考察调整入党积极分子一次,每年为入党积极分子分配至少一项社会工作、指导完成一定量的社会、社区服务。继续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的基本知识测试,将培养教育贯穿入党全过程,防止和克服只抓集中教育、忽视日常的教育引导,只重视入党前的培养教育、忽视对预备党员的继续培养。

要突出思想入党,组织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毫不放松加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去功利化导向,确保信仰坚定、政治合格、入党动机纯正。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健全完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

四、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指导

要督促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做细做实培养教育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加强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发展党员工作专项培训,帮助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要求,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颁布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回顾和检视,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稳妥有序地做好检查整改工作,解决发展党员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曲线入党”等问题。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

五、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各二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有关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加强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严肃认真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精神,扎实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花更大的气力、想更多的举措,大力做好发展教师党员工作。

各二级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二级党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改进措施;每半年要组织1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逐级抓好督促检查落实,确保年度发展党员工作顺利完成,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严格、程序规范、记录完整、数据准确、材料齐全,发展党员质量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持续增强,党组织组织力显著提升。

请各二级党委于2018年12月底前做好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科学制定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附件:2018年各二级党委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28日

附件

         2018年各二级党委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代码

单位

计划数

01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120

02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92

03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131

04

石油化工学院

63

05

土木工程学院

117

06

环境与资源学院

55

07

经济与管理学院

300

08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50

09

外国语学院

48

10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154

13

化学学院

74

15

建筑学院

36

16

紫金矿业学院

33

17

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100

1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9

19

法学院

60

21

至诚学院

450

25

海洋学院

88

27

马克思主义学院

9

29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55

89

科技园区

10

机关、后勤、直属单位

6

校级学生组织

50

总计

2160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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