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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部分科级职位考察对象考察和副科级干部晋升职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25 11:24:11   作者:[标签: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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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干部考察工作预告201503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福州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福大委组[2010]3号)等规定,近期拟对纪委副主任科员等科级职位的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对部分任现职级满两年以上的副科级干部进行晋升职级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配合做好考核工作。

一、副科级职位考察工作

经公开报名推荐、面试确定的纪委副主任科员等科级职位的考察人选将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考察对象按面试成绩为序,成绩并列的按姓氏笔画为序。

考察职位

考察对象

考察职位

考察对象

纪委副主任科员

王海龙、李连富、刘佳进

党办校办

副主任科员

庄琪、尹万东、王忆希

保卫部人武部

副主任科员

彭桂平、聂宁

人事处

副主任科员

石红梅、张亮

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黄新通、张向宁、翁谦

科技开发部

副主任科员

郭艺、王钟慧、薛靖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副主任科员

黄燕、何金英、段小华

图书馆

办公室主任

李巧玲、蔡英灵

学院办公室主任

吕蓉蓉、庄颖慧、严珺、李颖、洪烨、谭逢君

学院团委书记

伍宇翔、林昕、王涛、牛秋月、张晶

二、副科级干部晋升职级工作

副科级干部所在单位认为其胜任本职工作,经组织考察认定其履行职责情况良好、符合提任正科级职务资格条件的,予以考核并适时提升职务级别。主要程序为:组织考察,召开一定范围的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征求意见,进行个别谈话,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酝酿和讨论决定,经充分酝酿后,提交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体研究决定,由校党委组织部发文任命。

近期任现职级满两年副科级干部名单

姓名

单位及岗位

任职时间

杜领军

校团委副主任科员

201304

张友坤

教务处副主任科员

刘旭莹

机械学院团委副书记

兼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主任

鲍星华

数计学院团委副书记

兼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主任

徐红梅

物信学院团委副书记

兼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主任

林巍

科技处副主任科员

201305,于201401到校任现职

具体程序为:

(一)机关部处的副科级干部

1.工作总结。副科级干部对照自己任职以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情况,着重从思想政治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及存在不足等方面作出任职以来书面工作总结。

2.综合鉴定。由考察对象所在机关部(处)对其在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鉴定,形成书面意见。

3.单位意见。副科级干部所在单位认为其胜任本职工作、履行职责情况良好、符合提任正科级职务资格条件的,形成书面意见。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将考察对象的工作总结、综合鉴定和《福州大学机关及直属单位副科级干部提升职级审批表》报校党委组织部。

4.述职测评考核。副科级干部应在一定范围就自己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公开述职测评,本项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

(二)学院的副科级干部

按照《福州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进行,主要程序是考察对象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测评考核,形成考察材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等,工作结束后向校党委组织部提交考察对象的工作总结、考察材料和《福州大学学院副科级干部提升职级审批表》等。

三、其他事项

有关表格、考察材料填写规等附材料从校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联系电话:22866882

 

 党委组织部 

 201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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