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经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纪委监审处副主任科员等职位在校内进行公开推荐。根据《福州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现将推荐职位和任职条件公布如下,请做好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
一、推荐职位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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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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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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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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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审处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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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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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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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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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校办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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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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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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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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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人武部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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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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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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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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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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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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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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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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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开发部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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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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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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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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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职条件
被推荐对象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大局意识、团队意识、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较好,廉洁自律。
2.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好的综合文字处理能力,能较熟练掌握常用的办公软件。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双证)到校工作两年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中共党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其中学院团委书记在35周岁以下。
5.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副主任科员要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其中负责留学生工作的要求外语专业毕业(持有英语专八证书或日语一级或相当于德语“大语言”证书)。
三、选用程序
1.公布职位和接受报名推荐,进行资格审查。在全校范围内公布职位,以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每人限报名一个岗位。推荐报名表请从校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福州大学科级职位公开推荐表”。
报名推荐表交校党委组织部(旗山校区山南行政楼319室),并发送电子版到组织部邮箱(zzb@fzu.edu.cn),联系电话:22866882,交表时间截止至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12:00。
2.民主推荐。召开一定范围的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推荐;组织干部考察组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根据需要亦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等结构化考选方式,产生岗位任职初步人选。
3.组织考察。经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组织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开展征求意见、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工作,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4.酝酿和讨论决定。拟任人选经充分酝酿后,提交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集体研究决定,发文任命。
党委组织部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