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选派干部人才参加第六批援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13 08:48:43   作者:[标签:来源]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选派干部人才援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批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3]87号),将继续选派干部人才参加第六批对口支援新疆昌吉州工作,拟从我校选派1名干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创新意识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3.专业技术干部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二、干部管理和有关待遇

     1.援疆干部人才在疆期间,由福建省和新疆共同管理,以新疆管理为主,具体管理办法按《对口支援新疆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干部在疆工作时间,可在一年半左右进行调整轮换。

3.选派进疆工作的干部人才,派出时只转组织关系,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享受原工作单位同类同级干部人才的各项福利待遇。其他待遇按闽委办[2010]103号文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挂职干部需求表

任职部门及职务

人数

有关要求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1

比较熟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工科专业背景,高级职称。

      四、选派办法和步骤

1.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报名人选填写福建省第六批援疆干部人才表》(从校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后在1217日(星期二)前将福建省第六批援疆干部人才登记表和被推荐干部的现实表现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材料,可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fzu.edu.cn)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2.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到设区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3.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研究确定援疆干部人才人选。

4.第六批援疆干部人才经培训后,拟于2014年春节后赴新疆工作。

联系人:傅茂松,电话:22866882

 

                                                                    党委组织部

                                                                     20131213

最新图文资讯

本周热门资讯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