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选派干部人才援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批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3]87号),将继续选派干部人才参加第六批对口支援新疆昌吉州工作,拟从我校选派1名干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创新意识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3.专业技术干部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二、干部管理和有关待遇
1.援疆干部人才在疆期间,由福建省和新疆共同管理,以新疆管理为主,具体管理办法按《对口支援新疆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干部在疆工作时间,可在一年半左右进行调整轮换。
3.选派进疆工作的干部人才,派出时只转组织关系,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享受原工作单位同类同级干部人才的各项福利待遇。其他待遇按闽委办[2010]103号文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挂职干部需求表
任职部门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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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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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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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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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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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熟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工科专业背景,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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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派办法和步骤
1.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报名人选填写《福建省第六批援疆干部人才登记表》(从校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后在12月17日(星期二)前将《福建省第六批援疆干部人才登记表》和被推荐干部的现实表现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材料,可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fzu.edu.cn)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2.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到设区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3.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研究确定援疆干部人才人选。
4.第六批援疆干部人才经培训后,拟于2014年春节后赴新疆工作。
联系人:傅茂松,电话:22866882。
党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