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2日下午,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教授在图书馆明德厅以“加强法治观念,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为第23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们带来了一讲精彩的党课。
黄辉老师围绕三个方面展开讲解,第一个方面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黄辉老师提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和谐是国家长足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并以台湾、香港为例说明国家发展的基本方向是和谐社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老师结合相关概念对一些典型例子进行分析,说明了民主集中制的优势所在。在社会层面上,提到秩序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目标,目标需要一定的规则才能实现,法治是最基本的规则秩序,其目的是实现社会公正,最需要做到也最不容易做到。在个人层面上,提出友善是个人层面的最基本的起点,诚信是维系友情关系的重要方面,这两点与人的基本品德有关,敬业与个人发展有关,身处在社会、国家应学会感恩,爱国是公民最高的价值准则,疫情防控体现了国人的爱国情怀。
第二个方面是对法治内涵的理解。黄辉老师首先为学员们生动地讲解了法制的内涵、法治的内涵、法制和法治区别、法制和法治的联系。老师提出法制是法律制度体系,法治是用法律来治理,前者是后者的前提条件,后者是治理模式。只有法律治理模式,不代表国家是依法治国,有法制建设才是全面依法治国,治理体系需要满足治理需要。法治是治理模式的转变,法治是每个人的而不仅仅是政府的。
第三个方面是中国法治的发展历程,黄辉老师为学员们系统地梳理了我国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和法治是如何发展的。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走过的道路,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1)开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新纪元;(2)开启依法治国新时期;(3)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通过厘清当前法治工作的历史脉络与思路,可以有效推动形成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黄辉老师的授课紧扣“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面对疫情防控下我国的举措与国人的行动深入解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法制与法治入手,厘清二者的内涵与内在逻辑,结合过往的历史、当前的局势、未来的展望,使学员们更加深刻地了解国家治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