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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加强发展党员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20 17:14:08   作者:[标签: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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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
       1、开展发展党员预审免检试点工作。①预审免检申请。学院党委可以在每学期310910前向校组申请预审免检。②预审免检管理办法。免检单位,在学院预审同意后,凭《福州大学发展党员预审表》和《福州大学发展党员预审情况汇总表》直接向校组领取《入党志愿书》;非免检单位,在学院预审同意后,应带《福州大学发展党员预审表》、《福州大学发展党员预审情况汇总表》及其《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申请书》、《确定发展对象考察材料》、《思想汇报》等材料,并按要求装订后报校组预审,经审核通过方可领取《入党志愿书》。③取消预审免检资格。若在发展党员工作半年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免检资格将予以取消,且两年之内不得再申请免检。④发展党员预审免检情况将作为学院学生党建质效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2、发展党员预审人员报备。为切实加强发展党员预审和《入党志愿书》管理工作,自本学期始,到校组办理预审者必须是各二级党组织秘书、负责院学生党建工作的思政辅导员以及学生党建辅导员。请各学院党委于910将人员名单报校组备案(姓名+职务+入党时间+联系方式),经校组培训后方可上岗。
       3、预约校组发展党员预审时间安排。为有效做好预审工作,减少等待时间,请各二级党组织按以下时间到校组办理发展党员预审工作,并至少提前半天与校组预约,预约电话22866006

预审时间
可预约的单位
周二上午
电气学院、环资学院、八方学院、紫金学院、马院
周二下午
机械学院、管理学院、材料学院、法学院、公管学院
周三上午
物信学院、建筑学院、继教学院、土木学院、外语学院
周三下午
数计学院、生工学院、化工学院、人文学院
周四上午
至诚学院、阳光学院
周五上午
机关一、机关二、资产运营、直属单位总支、铜盘总支、怡山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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