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学院党委书记等处级职位在全校范围进行公开推荐,根据《福州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现将推荐岗位和任职条件公布如下,请你们做好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
一、推荐岗位与任职条件:
岗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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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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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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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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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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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能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
2、熟悉高校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能根据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3、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
4、一般应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有两年以上副处级岗位任职经历;
5、中共党员、三年以上党龄,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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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副院长
(分管教学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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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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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把主要精力放在行政工作岗位上;
3、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有一定行政工作经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团结和协作精神;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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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荐报名办法 :
2、组织推荐的,应经过岗位所在单位集体研究形成推荐意见后上报,限推荐一名建议人选;
3、推荐报名表交校党委组织部(旗山校区行政南楼319)电话:22866882,交表时间截止至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17:00。
党委组织部
2012年6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