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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1-09 10:38:34   作者:[标签:来源]     浏览次数:  
摘要: 没有摘要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办发〔201015 号、中办发〔201016 号和闽纪发〔20111号的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度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副处级以上(含校聘副处)干部。

    二、申报办法

    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填写导干部人有关事项报表(一)》、《领导干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可到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交校党委组织部(行政南楼319,电话:22866882,联系人:傅茂松)。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秘书负责将本单位处级干部的《有关事项报告表(一、二)》于2013118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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