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与福州市政府签订《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强调加强人才交流工作。根据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商请选派专业技术干部在榕挂职的函》,拟选派环境生态类、水利类、建筑工程规划专业的3名教师到连江、永泰的相关县直部门挂任科技副职。拟选派1名干部人才到厦门市环保局挂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作风扎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应具有履行业务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服务时间和有关待遇
1.在福州挂职服务时间2年,在厦门挂职服务时间1年。
2.挂职服务期间保留原单位职务职级,工资等待遇不变。
三、岗位需求表
需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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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挂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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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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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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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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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科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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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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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态类和环境安全技术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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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科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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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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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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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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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科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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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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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规划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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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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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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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强的行政工作和协调沟通能力,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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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派办法
1.根据选派职位需求,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综合个人报名、组织考察,统筹择优选派。请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
2.报名人选填写《挂职干部(人才)任免审批表》(附件,从校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后在7月6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将《挂职干部(人才)任免审批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材料,可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fzu.edu.cn)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傅茂松,电话:22866882。
附件:《挂职干部(人才)任免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