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有序高效地完成党内统计和毕业生集体转移组织关系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下列步聚做好工作:
一、领取《福州大学确定发展对象材料》表的有关事项
为进一步抓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切实避免党支部在期初匆忙送校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根据《关于进一步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规定》(校组〔2013〕14号)第2条要求,请各二级党组织将下学期拟接收入党对象名单(见附件)报校组备案,并领取《福州大学确定发展对象材料》表,及时督促基层党支部做好有关综合考察及考察记录工作。上报名单人数可为下学期实际发展党员计划数的130%左右,实际发展名单可按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更换调整。《名单》可由支委会直接提出,但应注意以适当形式征求入党联系人或党小组推荐意见,以有效促使入党联系人和党小组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中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名单》同党内统计一同上报。
二、维护好“党内管理”软件的数据并上报相关材料
1.二级党组织上报《预审同意发放<入党志愿书>名单》;
2.校组录入二级党组织预审名单,检查是否存在异地发展问题;
3.二级党组织通过“接收校组管理数据”接收“校组管理数据”压缩包(“组织工作”群共享下载);
4.准确录入党内管理各项数据,查清党内管理数据存在的问题,并逐一解决;
5.上报不存在错误的“党内统计上报数据”(进入“预览党内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第六条“党内统计信息检查”,审核无误后点击“上报《名册》及电子数据”按钮);
6.上报纸质版《党员发展审批登记表》、《党员名册》、《党内管理主要情况报告》各一份(需党委(总支)书记签字);
7.上报不存在错误、问题的毕业生党员集体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数据(进入“集体转出组织关系”,点击“上报电子数据”按钮生成DBF文件),注意:①不能漏报应届毕业生留校就业或就学的学生党员,②请各单位根据在
6月
19日
之前将“2013届毕业生党员集体转移组织关系名册”报组织部审核,组织部一般需审核两次以上,第二次审核名册应带第一次审核修改的原稿名册。
三、校组检查,打印相关存档纸质数据
1.校组检查“党内统计上报数据”,若仍存在问题,退回原单位修改电子数据;
2.校组检查集体转出组织关系电子数据(应附校组最后修订的纸质名册),若仍有错误、问题的,退回原单位再修改电子数据;
3.集体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数据通过检查后,由校组重新打印名册。
注:《福州大学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知识考试试卷》由各学院党委保管,重开介绍信时需要提供;2013年12月中旬,到校组贴介绍信回执时,未回执的要交《试卷》。
四、领取毕业生党员个人介绍信
1.各单位领取校组打印存档的“毕业生党员集体转移组织关系名册”,经签字并加盖公章;
2.校组与介绍信原件核对检查“接收组织关系名册”和“转出组织关系名册”;
3.校组打印毕业生党员的介绍信;
4.各单位秘书凭经签字盖章的“毕业生党员集体转移组织关系名册”,领取毕业生党员的介绍信;
5.各二级党组织发送介绍信时,须做好毕业生党员领取签名,并交学院党委存档。
五、工作时间安排
6
月20
日
上午:机械学院、物信学院、管理学院、工艺美院、公管学院、人文学院、土木学院、
6
月20
日
下午:八方学院、环资学院、生工学院、电气学院、化工学院、法学院、紫金学院、直属单位、数计学院、
6
月21
日
上午:至诚学院、阳光学院、建筑学院、材料学院、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6
月21
日
下午:继教学院、资产经营公司、怡山校区、铜盘校区、机关一、机关二、退休干部直属、离休干部直属
六、其他事项
为集中精力,做好党内统计和集体转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6月20日至30日校组不重开毕业生党员的介绍信,毕业生党员若要变更转出介绍信的内容,要在6月20日前向学院申请更改自己的电子数据。7月1日后需重开介绍信的,按“校组〔2008〕9号”、“校组[2010]13号”文件规定的手续办理。6月20日至7月1日期间,校组将同时暂停代办省委教育工委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工作。
接收2013级新入学研究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工作,一律在下学期学校统一安排新生党员甄别工作完成后,二级党组织方可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3
年5月28日
附件:
2013年下半年拟接收入党对象名单
学院党委(盖章) 书记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