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委组〔2021〕5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福州大学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闽委编〔2020〕5号)文件精神,经校党委常委会会议(2021年第12次)研究决定:
1.撤销中共福州大学机关一委员会、中共福州大学机关二委员会、中共福州大学直属单位委员会、中共福州大学科技园区委员会。
2.成立中共福州大学梅努斯国际工程学院联合教育委员会。梅努斯国际工程学院、图书馆、福建省高校测试中心、机电工程实践中心、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海外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教学研究部、刘敏榕工作室等单位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中共福州大学梅努斯国际工程学院联合教育委员会。
3.成立中共福州大学机关委员会。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组织部(党校)、宣传部(精神文明工作办公室)、统战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保卫部(人民武装部)、离退休工作办公室、校工会、校团委、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基建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招生考试中心等单位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中共福州大学机关委员会。
4.保留中共福州大学后勤委员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中共福州大学机关委员会。
5.组织关系转隶。数字技术管理办公室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中共福州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委员会。集成电路设计中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中共福州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