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人〔2015〕92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何炳蔚同志校聘任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副院长;
汪少芸同志校聘任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林志贤同志校聘任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平板显示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副主任;
罗涛同志校聘任建筑学院副院长;
丁国民同志校聘任法学院副院长;
吴慧娟同志校聘任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聘期四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因任期届满,
免去陈淑梅同志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倪莉同志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鹰同志建筑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申绍杰同志建筑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刘宁同志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何少颖同志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职务。
福 州 大 学
2015年7月3日
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