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人〔2015〕27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许萍同志校聘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聘期四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陈可嘉同志校聘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聘期四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福 州 大 学
2015年3月19日
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