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人〔2020〕100号
福州大学关于张俊、张旭东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张俊同志校聘任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副院长;
张旭东同志校聘任法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聘期四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福 州 大 学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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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