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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13 09:14:37   作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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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加快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为实现“建成具有若干世界一流学科的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成为世界一流的东南强校”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时间要求

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33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对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等不能集中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在确保党员意见充分表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前提下,可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含党员校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过好双重组织生活。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四、方法措施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注重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流动党员等群体,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同时在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见人见事见思想,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同时,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价

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向本人反馈,同时注意听取党员对评议结果的看法和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

(五)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二级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二级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二级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有关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各二级党委要将高质量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对开展时间、具体要求等作出合理安排。

2.加强督促指导。各二级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的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行全程指导;要派人列席指导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

3.做好总结归档。各二级党委20233月底前将《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若有党员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还需报送《民主评议党员中“不合格”党员汇总表》。


附件: 附件.zip

1.民主评议党支部班子测评表

2.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

3.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4.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5.民主评议党员中“不合格”党员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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